(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原则上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布。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结束后30日内医院未出具“体检合格”结果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2、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选。
(四)公示、聘用及福利待遇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应聘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方面,参照现行广州市规定的改革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的标准执行。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准考证需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相关网站上发布。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考务咨询电话:020-38491421;举报投诉电话:020-38491463。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3月26日
附件:
1、2018年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一次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doc
请考生及时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获取更多相关信息!
更多相关招聘考试信息尽在微信公号:gdsyd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