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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北廊坊市第二人民医院(临空人民医院)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2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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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廊人社〔2015〕3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实现医院正式投运,廊坊市第二人民医院(临空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2名,其中统一招聘78名,选聘3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和选聘的方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2025年廊坊市第二人民医院(临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各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方式、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廊坊市第二人民医院(临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月28日,《招聘公告》通过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f.gov.cn)中的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发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3日至2007年3月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3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科专业大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2025年7月底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年3月3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选聘两种方式。

统一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流程依次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选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流程依次为报名、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廊坊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lf.gov.cn)中的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

报名时间:2025年3月3日9:00至3月7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18:00。

统一招聘岗位交费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24: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开考比例:统一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考务费公开招聘工作结束后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选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二)网上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用户,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选择、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考生应及时关注个人的报名状态,及时修改个人信息、报名岗位或交费。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统一招聘岗位报名考务费每人55元,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选聘岗位无需交纳考务费。

统一招聘岗位报名通过审核并交费成功的视为报名成功。

选聘岗位报名通过审核的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成功人员须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认真查阅公告中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三)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交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所有页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5月31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lfsydwgkzp@126.com,并致电0316-2395085确认。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统一招聘岗位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报考医学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

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一张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廊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一张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廊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2.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统一招聘岗位交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3月13日9:00-15日9:00登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3月15日上午8:30-10:30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于3月17日登录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查询。

5.进入面试人选按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该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未通过形成的缺额,可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统一招聘笔试有作弊或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包括统一招聘岗位笔试通过的考生和选聘岗位完成报名的考生。

时间:3月19日9:00-11:30,14:00-17:00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廊坊市人力资源市场)。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①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原件。

③在编或控制数管理的人员,需要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打印《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于3月26日-29日登录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3月29日。

4.面试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全部域外聘请。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5.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8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6.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确定进入考核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考核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核考生: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报考人员,学历高的人员进入考核;若再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

七、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4月2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核考生名单。考核时间为4月3日-10日。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二)体检

4月14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4月16日,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公示和聘用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廊坊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lf.gov.cn)中的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控制数管理,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示:

1.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6-2206303

附件1 廊坊市2025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 廊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docx

附件3 廊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x

文章来源:http://111.62.216.234/?wework_cfm_code=OPbbugnFjw%2BbGOKjbfaN%2FYZYcuuQPucjd9ncziuIdlH8YFA%2Fpr223%2FR6k3JcKuOP6BPLs77GMSeKO4u895v4Tv571BbU9yXuEYTyCvF1TOcPtFjKhh6Vvda7MhTnalJgh1AIvD7GA1IFM444jSk%2FC%2BKzb41jM%2FlrX%2B6G6LscQCQdNwVm70%2F28DaJlAYo5cCYSQ%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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