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邯郸市2025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硕人才7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邯郸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太极拳圣地、成语典故之都河北省邯郸市,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设有20个二级学院(中心),在招本科专业48个,涉及10大学科门类。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立足邯郸,服务社会,承文育师,融导产业”的服务面向定位。拥有社科类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专业11个,省级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2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3个,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省级一流课程6门,国家、省级质量工程项目27个,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省市级科研平台23个,省级科普基地4个。
面向“十五五”规划发展新征程,邯郸学院正按照《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建设要求,围绕努力建设新时代特色鲜明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全力以赴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积极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加快推进学校转型发展,不断增强服务地方能力,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测评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方式
博士研究生采取分批考核的形式进行选聘,学历底限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以测评的形式进行选聘。
四、选聘范围、资格与条件
(一)选聘专业类别:
具体选聘的专业类别及要求详见附件1《邯郸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博硕人才岗位条件表》。
(二)选聘资格与条件
引进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境)外高校QS世界排名前500以内知名院校毕业并经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参考名单详见附件2)。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3月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其中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在博士期间所学专业,须与就读本科或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保持一致;
5.自2017年起,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可参加本次博硕人才引进;
6.博士研究生需具有优秀的学术潜质,在本专业领域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持(主研)过本专业领域相关课题;
7.国(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8.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并适应工作需要;
9.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最晚在2025年9月30日前须取得与选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2025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所列情形。
六、选聘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
1.报名
博士研究生全年常态化选聘,采取网上邮箱的报名方式,应聘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随时将填写好的《邯郸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word版、取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科研业绩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到各二级学院指定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应聘二级学院名称+姓名+博士毕业院校名称+博士所学专业。
序号 |
二级学院 |
联系人及电话 |
报名邮箱 |
1 |
外国语学院 |
张老师 0310-6260226 |
595357079@qq.com |
2 |
教育学院 |
赵老师 0310-6260393 |
hdxyzyw@163.com |
3 |
文史学院 |
王老师 0310-6260087 |
402199040@qq.com |
4 |
经济管理学院 |
刘老师 15130015970 |
jgxybszp@163.com |
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万老师 13931035053 |
wanxiangkun@163.com |
6 |
特殊教育学院 |
武老师 15831072006 |
tjxyrc2024@126.com |
7 |
数理学院 |
仝老师 0310-6260080 |
|
8 |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
张老师 13503301605 |
hdsbe2025@126.com |
9 |
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 |
李老师 0310-6260997 |
xyli@hdc.edu.cn |
10 |
机电学院 |
齐老师 13223106902 |
|
11 |
信息工程学院 |
贾老师 13603306856 |
jiasumei0920@163 |
12 |
软件学院 |
王老师 0310-6260580 |
rjxy@hdc.edu.cn |
13 |
体育学院 |
王老师 0310-6260233 |
530508719@qq.com |
14 |
太极文化学院 |
吴老师0310-6260396 |
niuyakaide@163.com |
15 |
音乐学院 |
王老师 0310-6260699 |
YYXYbgs699@126.com |
16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李老师0310-6260825 |
|
17 |
夏青传媒学院 |
李老师 0310-6260335 |
xqcmxybs@163.com |
18 |
地方文化研究院 |
冯老师 0310-6260858 |
2.资格审查
学校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与审查合格者协商相关考核事宜。
3.考核
应聘者携带相关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科研业绩成果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考核,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本人进行科研情况汇报2分钟、结合应聘专业试讲8分钟、答辩5分钟三个环节组成,其中答辩包含教师职业素质、心理健康、师德师风等方面的内容。考核结束后由专家小组对应聘者提出具体聘用意见。
4.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学院党委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邯郸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年限8年。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且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学历底限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
1.报名
采用系统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3月10日起至3月16日24:00止(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不予审核报名材料。
应聘者登录报名系统
(https://wzht.hdc.edu.cn/backstage/hr/page/recruit/#/passport/login),按要求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完成信息填报后,应聘者要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为确保证件信息完整清晰,不准使用拍照图像)按要求上传。
(1)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另需提供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成绩单;
(4)海外留学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成绩单,尚未取得认证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承诺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本人手写签字并摁手印);
(5)岗位要求的运动员等级证书。
2.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如某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大幅超过计划选聘数,由学校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增加笔试。不需要笔试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3.笔试
笔试岗位、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等信息在邯郸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邯郸学院官网,不再以其他形式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结束后成绩在邯郸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布。笔试满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选聘环节。笔试成绩只做筛选,不计入测评成绩。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师德师风、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进行笔试的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计划选聘人数之比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加试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审核时间、审核地点在邯郸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审核的材料主要包括报名时所上传的相关证件、证书、证明等。审核减去的名额不再按照笔试成绩递补。
5.测评
测评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进入测评人员名单、测评时间、地点及具体的测评内容在邯郸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学校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6.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的,取消选聘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比例内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7.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8.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学院党委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邯郸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年限8年。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且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博士研究生引进待遇
(一)邯郸市人才引进有关待遇政策
按照邯郸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
(二)邯郸学院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政策与待遇
1.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待遇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者经学校研究可适当放宽。
2.学术精英发放安家费60-70万、学术骨干发放安家费40-50万、优秀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20-30万、一般博士研究生0-10万。具有教授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及以下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经学校研究可适当放宽。
3.学校提供过渡房一套(三年期)或租房补贴每月1200元(三年期)。
4.学校每年提供科研奖励2万元(按邯郸学院相关文件发放)。
5.乙方入职后享受三年内聘副教授待遇(三年后按实际聘用岗位落实相关待遇)或按本人实际聘用岗位落实相关待遇。
6.配备工作用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
7.引进人才带有科研项目的,除享受政府给予的资金支持外,学校按相关科研政策给予配套资金。
8.人才配偶符合《邯郸学院人才配偶安置工作规定》的,按相关政策安置工作。
八、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笔试、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学院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对已经确定为选聘对象的应聘人员,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存在廉洁自律问题、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合入职教师岗位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资格复审、笔试、考核(测评)、体检和考察。
6.如受特殊因素影响,造成选聘工作无法如期实施的,我们将及时在邯郸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发布通知,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持续关注我校网站公告。
7.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学院负责解释。
邯郸学院人事处联系人:姜老师
咨询电话:0310-626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