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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皮县第一批人才公寓
分配公告
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满足更多持我县绿卡人才的住房需求,现对南皮县第一批人才公寓进行申报,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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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持南皮人才绿卡层次依次排序。
(二)优先保障层次较高人才住房需求。
(三)同一层次人才摇号排序。
2
分配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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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南皮人才绿卡A卡、B卡和C卡,且在本县缴纳个人所得税、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县无自住用房的各类人才。同时,人才公寓保障对象工作单位为在本县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企业和驻县机关事业单位。
3
房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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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县级人才公寓位于金刚东路安居家园二期,单套面积约30--60平米,配备基本家具家电,水电暖齐全,原则上只租不售。
4
排序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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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皮县人才公寓分配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和分配原则,综合考虑人才绿卡持卡人层次、引进时间等因素依次划分十六个排序层次。
(一)A卡第1类人才。
(二)A卡第2类人才。
(三)A卡第3类人才。
(四)A卡第4类人才。
(五)A卡第5类人才。
(六)B卡第1类人才。
(七)B卡第2类人才。
(八)B卡第3类人才。
(九)B卡第4类人才。
(十)B卡第5类人才。
(十一)C卡第1类人才。
(十二)C卡第2类人才。
(十三)C卡第3类人才。
(十四)C卡第4类人才。
(十五)C卡第5类人才。
(十六)C卡第6类人才。
按层次划分顺序依次进行摇号,同一层次人才中优先保障引进时间较早的人才住房需求,引进时间相同的摇号排序。
5
申请时间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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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县人社局根据县住建局提供的人才公寓数量,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受理人才公寓申请。
(二)申请。符合人才公寓居住条件的申请人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人才公寓申请表;
(见附件;也可在南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南皮人社”下载)
2.人才码打印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配偶在南皮县无房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及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出具现实表现评价结果提出初审意见,集中向县人社局提交书面申请资料。根据房源情况,原则上每季度受理一次。
(四)复审。县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核实申报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同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申报人住房情况,县住建局核实申报人公租房入住和商品房合同网签情况。经审核,符合人才公寓居住条件的申请人进入摇号环节,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取消排序资格。
(五)摇号、选房。县人社局、住建局按照房源情况,根据人才层次对人才进行排序,相同条件人才通过摇号确定租住资格,之后再通过摇号确定房号。
(六)配前公示。县人社局将摇号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约备案。入围申请人在10个工作日内,到县住建局签订人才公寓居住合同,办理有关入住手续。县人社局负责将分配结果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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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人才办:8851997
县人社局:8851236
县住建局:5259301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8851426
编辑:刘梓涵
审核:房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