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 号)等文件精神,河北工程大学“河北省京津冀空间智能感知协同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河北工程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省级科研平台,下称“中心”)根据工作需要,依照《河北工程大学科研助理管理办法(暂行)》,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科研助理2名。
二、岗位职责
1.协助中心项目负责人开展感性建筑学相关的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文献调研、数据收集与分析、实验设计与实施等;
2.参与建筑空间感知、情感体验、环境行为学等方面的研究,为项目提供创新性的思路和建议;
3.协助撰写科研报告、学术论文、科研经费报销及项目申报材料等;
4.关注感性建筑学领域的最新动态,参与学术交流与合作;
5.协助完成中心老师交代的其它工作等。
三、应聘条件
1.政治思想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基本素质要求:热爱科研工作,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和科研潜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独立完成研究任务;具备较强的英语阅读能力,能够查阅英文文献;
3.学历专业要求:具有建筑学、城乡规划、环境心理学、艺术设计或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优先条件
1.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2.熟练掌握Python等编程软件人员;
3.曾在国内外期刊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者;
4.参与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者。
五、用工性质
劳务派遣方式,由中心指定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
六、薪酬福利
1.依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能力、现实表现等,双方协商执行协议工资;
2.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七、招聘流程
1.个人申请
应聘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身份证扫描件等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至zhangjing01@hebeu.edu.cn,邮件主题注明“科研助理应聘+#高校人才引进网#”;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期:招到合适者为止。
2. 资格审查
中心组织资格审查,择优确定专业技能考察人选;
3.专业技能考察
中心另行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考察相关事项;
4.确定拟聘人选
中心召开聘任委员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5.政审
河北工程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下称“学院”)党委组织对拟聘人选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察;
6.体检
学院审批后,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7.公示
体检合格且政审通过的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8.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中心通知其对接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录用人选若放弃录用资格,应提交书面声明。
八、注意事项
1.应聘者需详细阅读本招聘启事及岗位要求。
2.招聘过程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终止相关人员或岗位的应聘及录用工作:(1)应聘者未如实填写个人信息;(2)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3)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
3.应聘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招聘专业技能考察、体检等环节,视同放弃录用资格。
4.应聘者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和学位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来校办理录用手续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邮箱:zhangjing01@hebeu.edu.cn
联系电话:0310-3963166